家庭成員角色

女教師協會和教育政策關注社,較早前發表「家庭中角色」調查報告發現:75%受訪小學生不願意與父母共議及決定每日上網打機時間;66%希望自己能決定參與課外活動和補習安排。結果僅得10%受訪學生有自決權,其餘近50%都是由父母作主。就這結果,調查機構提出建議:父母不要獨斷獨行,多與子女一同做決定。

愛與溺愛

她是一位二十四孝的媽媽,中年得女,無微不至,對女兒更是言聽計從,她喜歡什麼玩具,要有便有;喜歡什麼課外活動,立即安排,儘管只有三分鐘的熱度。這位媽媽絕沒有獨斷獨行,而且凡事都與女兒一同做決定,但若事事都以孩子的意願為依歸,又是否正確無誤呢?試問誰家孩子不希望天天玩耍?日日打機?更不用默書和考試呢?

父母愛子女之心,是天性,但父母溺愛子女,卻是心理上的補償。溺愛的定義:過分喜愛、過分關心、過分體貼孩子;給孩子最好的東西,最好的玩具、最好的生活,食得好、穿得好,但最重要是失去了管教的功能,什麼事都聽從孩子的意思,結果讓孩子變得自私自大,不能受苦,欠缺自律自信。

父母角色

如何在管教中發揮功效,憑藉的因素許多,孩子的不同年齡、性別、脾性……等,父母需扮演着不同的角色。簡單來說,嬰兒期(零至兩歲),父母扮演「撫養」的角色;幼兒期(三至六歲),父母擔當「管教」的角色;少年期(七至十一歲),父母提供「模仿」的角色。

隨着孩子的年齡增長和心智發展,父母應適當地調節功能。而不能只提供「給孩子最好」的「撫養」角色,這使管教的職效失衡,為孩子建立正確的價值觀,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,才是管教之道。

管教職效

「管教」本身是一件親力親為而辛苦的工作,以下兩項原則至為重要:

1. 管教是以身作則,加以指導——孩子最快學習的方法是有樣學樣,父母需以身作則,循循善誘,教導孩子適當的行為,去除錯誤惡行,發揮管教職效。

2. 良好的親子溝通是管教的基石——縱容帶給孩子迷惑,處罰帶給孩子反抗,聆聽帶給孩子信任,善用同理心去了解孩子的情緒需要。良好的管教能增加孩子的自信心、責任感、自律性。

圓滿秘方:

用心用同理,不教不成器。

作者: 蔡綺文     2013年5月4日 信報

作者 蔡綺文 為『香港專業培訓學會』 學術顧問 及首席培訓師

FCP

Certificate Course of Foundation Child Psychology

兒童心理學基礎證書課程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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