思覺失調和精神病有什麼不同之處?

「思覺失調」的電視宣傳片多了,普羅大眾對「思覺失調」聽得多了,應該認識也會多了。可惜聽得多不等於認識多,而我總覺得大眾對「思覺失調」有愈來愈多的誤解,其中一項是誤以為「思覺失調」是一種精神病,或甚是一種青少年才有的精神病。

其實,思覺失調是一系列的病徵,是認知、感官、情緒症狀的統稱,或者簡單點講就是「幻覺」及「妄念」。這兩項徵狀會出現在多種「重性精神病」中,包括精神分裂症、抑鬱症、老人痴呆症、妄想症…等等。我們從五個感官系統接收世界資訊,包括﹕

眼 —>  睇  (腦呈現圖像)
耳 —>  聽  (腦呈現聲音)

鼻 —>  嗅  (腦呈現氣味)

舌 —>  味  (腦呈現味感)

皮膚 -> 感  (冷、熱、痛…等等)

「幻覺」就是感官系統在沒有刺激的情況下仍收到信息,這個問題跟接收器官,眼、耳、鼻、舌及皮膚無關。問題出現在資料的傳送過程,即跟神經線/系統有關 (即上圖的箭咀有關 —>)。

簡單講,基於我們運用五個感官接收訊息,幻覺就分類為﹕

  1. 視幻覺
  2. 聽幻覺
  3. 嗅幻覺
  4. 味幻覺
  5. 皮膚幻覺

而「妄念」,是一種思想 ( 想法),患者「極之」深信 ,「極之」的意思是信到一過個程度與真實一樣,在於患者而言,是一種真理。

有位已故塗鴉藝術家,自稱「九龍皇帝」,經常在街上面寫大字,觀塘區、尖沙咀天星碼頭一帶都找到他的筆跡,他的內容大多提及自己及家族舊事、根據他聲稱的族譜,以前皇帝曾經御賜九龍給予祖先作為食邑;所以他就是「九龍皇帝」,因為他經常在街上寫大字,「宣示」對九龍的「主權」,又鬧英國非法佔領他的私人土地。早期他因到處塗鴉以多次被拉上差館,但在法庭卻次次否認控罪。理由很簡單,深信不疑自己就是「皇帝」的曾先生,當然不會認罪。

以下幾點,就是妄念的一些定義﹕

  1. 錯誤的信念
  2. 深信不疑
  3. 當有足夠及顯而易見的證據時,亦不能以理性的討論去改變事主
  4. 沒有社會、宗教、文化背境、事實或合理的理據支持

妄念在學術會上會按照思想內容而分為多種類型,如聲稱自己是「九龍皇帝」的,可能被歸類為誇大妄念(Grandiose delusion),深信自己有某種奇難雜症的,會稱為疑病妄念(Hypochondriacal delusion),還有懷疑配偶有外遇的嫉妒妄念 (Delusional jealousy)及經常感覺被人跟蹤、加害及打小報告的被害妄念 (Persecutory delusion)等等。

最後想大家認清的,「思覺失調」就是「幻覺」 + 「妄念」。
「思覺失調」是病徵,不是病。
Copyrighted by Lawrence Chu 20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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